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申报即日启动,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两种类别。
2.资助额度:个人项目资助金额为3万元,团队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
二、申报选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学校智力优势开展新时代统战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本年度项目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围绕港澳台青年、两岸关系、华商、国别与区域、海外侨情、舆情与新时代侨务工作、华侨华人与侨乡发展、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国际话语权、“一带一路”建设、新社会阶层以及非公经济、多党合作、党外知识分子、海外人才队伍建设、涉外法治建设、服务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单位在聘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保证有充足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工作,且为项目实际执行人。
2.申报人(含团队项目成员)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为准)。
3.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个人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
4.个人项目申报者或团队项目负责人,除科研启动费项目以外未主持其他任何校级在研项目。个人项目不受理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人员申报,团队项目不受此限制。
5.个人项目申报者和团队项目负责人最多可以主持1项、参与1项;其他申报人员最多可参与2项。
6.团队项目应由3-5人组成(含负责人)。团队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任务分工,并全过程参与项目研究和团队建设。
7.已入选“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百名优秀学者培育计划”的青年教师不能申报此项目。
8.个人项目申报者或团队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本项目执行不力记录。
9.不得用已获立项的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评审与立项
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评审采用科研院初审、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
1.科研院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外审:
(1)申报者不符合申报条件;
(2)申报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2.校外专家评审:科研院将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论证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
五、实施与管理
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3年,部分研究周期较长的可延至5年。项目立项后超过5年未结项的,按撤项处理。
2.本项目的资助金额分两次下拨,立项下达时拨付资助经费的60%;结题后,拨付40%剩余经费。若未能按计划结题,则不予拨付剩余科研经费。
3.经费使用办法按《华侨大学校内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华大综〔2024〕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获立项资助者需签订《华侨大学教职工培养项目享受经费支持人员工作协议书》。
六、结题要求
1.个人项目:发表《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 A”档论文2篇,或“一类 B”档及以上论文1篇,或者形成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对应等级标准和对应数量的相关决策咨询类成果;或者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获得立项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及以上级别项目1项;或者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1项。
2.团队项目:采用打包结项方式,其中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等同于个人项目的结题指标,同时团队整体发表符合《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 A”档论文6篇,或“一类 B”档论文3篇,或“一类A”档论文2篇,或“特刊”档论文1篇,或者形成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对应等级标准和对应数量的相关决策咨询类成果;或者出版相关学术专著3部;或者在获得立项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及以上级别项目2项,或者其他省部级项目5项;或者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2项,或者获得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3.所有结项成果必须与课题相关,且必须在立项下达后获得。项目成果的第一作者需为项目承担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第一署名单位需为“华侨大学”。受“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出版的专著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
4.专著、论文等项目研究成果,需单独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和项目编号。如因编辑部字数限制等原因无法标全的,则至少应标注“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Huaqiao University's Academic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项目获立后,若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获立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可以同时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七、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含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四份)以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课题论证活页》一般为8个A4版面。
填写时请参照《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并将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以“姓名+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kcqnxz@126.com,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须保持一致。
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8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严格把关,组织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和论证,并为申报者提供信誉保证和便利条件。
联系人:韦海仪,联系电话:0592-6161800。
附件
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申请书
2.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个人项目论证活页
3.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团队项目论证活页
4.2025年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填写注意事项
6.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院
2024年10月17日